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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應處理而未處理好的保險套,讓一場「白色巨塔」內的不倫戀,意外露了餡。


利用午休 回家偷情


某大醫院李姓主治醫師有天返家,撞見同一家醫學大學21歲董姓大學生在他家中,垃圾桶內還有使用過的不明保險套,揭穿董某和任教於同一家醫學大學的李妻鍾姓女子有姦情,且兩人甫利用中午時間在自己住處做愛,董坦承犯下大錯。




李某訴請台北地院,向董姓學生求償200萬元,董僅願賠償6萬元,民事庭法官日前判准董應賠償精神慰撫金85萬元;此案可上訴。至於刑事通姦罪部分,北院已於去年底宣判。


記者昨日前往「案發現場」,也就是李姓醫師、李妻鍾女的住處採訪,當記者表明採訪來意後,一名女子丟下一句「搞錯了」即掛上對講機,不再回應,但大樓管理員證實,鍾女住址沒錯,但不確定應門者是不是她本人;該醫學大學表示,鍾女仍在學校任教。


鍾女與同在附設醫院擔任主治醫師的李姓先生結婚多年,判決書指出,鍾女於97年3月20、25及31日中午,在住處和該校的董姓學生發生3次姦情。


31日下午,董某聯繫鍾女後,回到她住處欲拿未帶走的背包,卻巧遇李姓醫師,李質問:「你在我家做什麼?」接著看到家裡圾垃桶竟有使用過的不明保險套,董始坦承與鍾女的姦情。


李此時恍然大悟,原來,董某竟趁中午時間,在11天內到位於住處和自己太太通姦3次,憤而到台北地院向董某提出損害賠償訴訟。李指稱,此事對他造成很大傷害,向董求償200萬元。


董後悔說,因一時無法克制自身情慾而鑄下大錯,對李的痛苦深感抱歉,但他只是學生,家中經濟也不寬裕,不願造成家裡負擔,「我真的拿不出200萬」。


董說,等他就業後,願以分期付款方式賠償李,但希望賠償6萬元。


索賠200萬 判賠85萬


法官根據刑事判決內容及被告坦承等事證,認為李為教學醫院醫師,因董的通姦行為,使李的家庭、精神、工作都受到影響(見左圖,記者楊國文攝),精神受到極大痛苦,但考量董是在學學生,經濟情況不佳且僅21歲,索賠200萬過高,判賠85萬精神慰撫金。

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women-detectives/article?mid=-2&prev=308&l=a&fid=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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